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9-18
作者:徐晓钏
各位同学:
为贯彻落实大学生资助政策,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地配置资助资源,结合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,我们开展2023-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。认定结果将作为2023-2024学年度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,为助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勤工助学等相关工作提供依据。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对象
我们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注册学生
二、认定标准、依据及档次
(一)认定标准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,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。
(二)认定依据:学院将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〔2018〕16号)、《suncity太阳新城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试行)》等相关文件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。严格工作制度,规范工作程序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(三)认定档次
比较困难: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,只能承担一部分学费和生活基本费用。
特别困难: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,基本无法缴纳学费和生活基本费用。
三、认定程序
(一)学生申请
1.线上申请
系统开放时间:9月15日-9月21日(逾期不予受理)
学生登录学工系统(https://stu.sztu.edu.cn),由“流程大厅→困难生申请”进入界面,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《suncity太阳新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见附件,PDF版)及其它证明材料(图片或扫描件均可),点击“办理”完成线上申请。若信息填写有误、需修改,可在未被审核前撤回修改;但应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。
2.提交纸质版材料
请学生于9月21日前将《suncity太阳新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见附件)及相关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C1-804办公室。
家庭经济状况相关证明材料可参考以下范围:
(1)相关证件,如扶贫帮扶手册、低保证、五保证、特困职工证、下岗证、残疾证、烈士证等;
(2)本人或直系亲属患病的,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票据;
(3)家庭遭受灾害的,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受灾证明,如无受灾证明的则不需另行提供;
(4)其他相关证明。
(二)学院认定
1.审查评议
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(以下简称认定工作小组)。认定工作小组通过座谈、走访、查阅材料等方式相结合审查学生实际情况。在审查学生申请材料时,根据《suncity太阳新城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试行)》第二章的规定和学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,重点审查学生申请理由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。
2.学院公示
10月9日前后,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学院内进行公示。
3.线上核实
10月13日前,学院学工部根据认定工作组确定的名单及档次,线上核查学生所填报信息并提交学校学工部核定。
4.报送材料
10月16日前,学院将《2023—202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》(及电子版)报送至学校学工部。
(三)学校核定及公示
学校审核、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与档次后,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如有违反《suncity太阳新城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试行)》第十六条者,学院有权取消其获助资格(含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及其它资助),收回资助资金,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、通报全校或纪律处分。
2.学生应当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;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,学生应及时告知学院,经学校审核后做出调整。
3.学院将规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过程中的各项环节,注重保护学生个人信息,保护受助学生人格尊严。
相关文件链接: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
suncitygroup太阳新城
2023年9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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